法典问世,守护山河;生态法治,迈入新程。

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庄严的氛围中,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下午完成了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由此正式诞生。这部法典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成为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核心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生态保护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处,与每一位公民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法典的诞生,不仅是立法工作的重大成就,更是美丽中国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交汇的里程碑时刻。 法典问世,守护山河;生态法治,迈入新程。 新闻 法典问世,守护山河;生态法治,迈入新程。 新闻 法典问世,守护山河;生态法治,迈入新程。 新闻

 法典问世,守护山河;生态法治,迈入新程。 新闻 法典问世,守护山河;生态法治,迈入新程。 新闻 法典问世,守护山河;生态法治,迈入新程。 新闻

这部法典凝聚了长期积累的立法智慧与实践经验。它系统整合了此前30多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众多行政法规以及大量地方性法规,形成一部综合性、系统性的法律集成体。这种从分散立法向体系化治理的转变,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法典共设五编,包括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以及法律责任和附则,总条文达到1242条,字数超过十六万字,结构严谨、内容全面,体现了前瞻性与务实性的统一。

回顾历史进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经历了从起步到加速发展的阶段。早在1989年环境保护法颁布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尤其在新时代背景下,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成为社会共识。这些理论与实践的积累,为法典编纂奠定了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这为法典的诞生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典编纂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民主立法的原则。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广泛征求意见,再到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整个过程严谨有序。编纂中注重根植中国土壤,融入中华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和合共生”的智慧,同时直面新时代挑战,如电磁辐射、光污染等新兴问题,以及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责任。法典强调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修复原则,推动从单一要素保护向全域生态系统保护的转变,展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文化内涵。

在具体内容设计上,法典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热切期待。从解决家门口的环境困扰,到规范秸秆焚烧、落叶处理等基层实践,再到科学选择绿化树种,都体现了法治的温度与力度。污染防治编统筹大气、水、土壤等多领域治理,生态保护编强化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地体系,绿色低碳发展编则为碳达峰碳中和等战略提供原则性指引。这些规定不仅整合了既有成熟经验,还为未来发展留出空间,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向体系化、现代化方向迈进。

法典的通过宣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法典化时代。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这部法典将成为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的强大力量。它不仅提升了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整体性与协同性,还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展望未来,随着法典的实施,更多基层声音将融入法治实践,生态环境质量将实现显著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必将逐步变为现实。山青水长,法治护航,这部法典的诞生,正是对美好家园最有力的承诺与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