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虚假陈述维权再传好消息,正平股份案一审部分胜诉;两类特定时期买入持仓者,或有机会通过平台登记寻求补偿。
在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决策和权益保障。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平股份,股票代码603843)因业绩预告更正事宜,引发投资者对其证券虚假陈述的质疑,并进而演变为多起民事责任纠纷案件。近日,该系列案件取得实质性突破:经法院审理,部分投资者的诉求在一审阶段获得支持,判决确认公司相关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并支持相应赔偿主张。这一结果,无疑为广大受损股民带来了重要利好信号。
回顾事件始末,公司曾在2025年4月29日左右发布公告,对前期业绩预告进行重大调整,明确指出年度净利润转为负值。此前预告与实际披露间的显著差异,导致市场预期落空,许多在特定区间内买入股票的投资者面临股价波动和投资损失。证券法明确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法院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审慎判断,最终作出一审胜诉判决,这反映出司法机关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切实维护。
赵敬国律师作为长期从事证券纠纷代理的专业人士,其所在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团队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师强调,两类投资者群体值得特别关注:第一类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正平股份股票并保持持仓的投资者;第二类则是在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完成买入并持有的群体。无论这些投资者在对应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是否已清仓,只要符合买入区间并存在实际损失,即可考虑登记维权。登记方式主要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进行,操作相对便捷,但需准备完整交易凭证。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审理,往往需要综合考虑交易因果关系、损失计算、责任比例等多重因素。胜诉判决的取得,不仅验证了原告方证据链的充分性,也为后续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裁判思路。目前,公司正处于预重整等阶段,债务化解和经营恢复面临一定挑战,但这并不影响投资者基于虚假陈述主张权利的合法性。建议有意维权的股民尽早行动,了解诉讼时效和程序要求,避免因延误而影响权益实现。
从更广层面看,此类维权进展有助于强化市场诚信建设。上市公司若能严格履行信披义务,将显著降低类似纠纷发生概率;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持续发力,也将进一步震慑违规行为。投资者自身则需提升风险意识,选择合规渠道参与维权,理性看待潜在结果。总体上,本案一审胜诉标志着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积极运转,为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注入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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