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治建设迎来里程碑,五部门发布金融法草案征求意见;构建现代体系,守牢风险底线
金融法治建设迎来里程碑进展,五部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全面覆盖金融监管核心领域,旨在构建现代金融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年3月20日,司法部携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在官方渠道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金融领域首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该草案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法治实践经验,立足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全面强化监管、守牢风险底线、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金融强国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草案结构清晰,共11章95条,系统规定了多项核心内容。一是确立金融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立法目的直指建设金融强国、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式现代化,突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和现代金融体系特征。二是健全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明晰职能定位,完善货币政策体系,推进宏观审慎管理,维护币值与金融稳定。三是实施金融机构全周期监管,对准入、经营、退出各环节严格管理,设立及重大变更须经批准。四是提升金融产品服务规范水平,构建多样化专业化体系,强化合规管理,满足实体与群众多层次需求,坚决打击财务造假。五是完善金融市场功能,明确基本功能与交易原则,建立稳定机制,强化基础设施风险管理和履约保障。六是全面加强监管,划分各领域职责与央地分工,建立兜底机制,实现全覆盖,健全消费者投资者保护机制,并明确监管协同、履职保障、追责要求。七是优化风险处置,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完善机制,牢牢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八是统筹高质量发展与安全,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配置效率,聚焦“五篇大文章”,推进信用体系与反洗钱,提升安全能力。九是强化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起草过程中,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经济思想,深入调研,多场座谈会广泛征求地方、专家、协会、机构意见,对建议认真研究吸收,反复修改完善。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回应关切、汇聚智慧,提高立法质量,更好服务金融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化解、高质量发展推进。意见反馈渠道包括登录专栏、电子邮件、纸质信函,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9日。

草案公布后,金融行业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此举将显著提升金融法治水平,为行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